2016年最新中国人民警察警衔级别及图片 各种警衔与行政级别对应的职务大全解

发布时间:2016-04-09 11:15:5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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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衔篇总结 在我国大陆地区,警衔与行政级别并不是完全对称,很有可能出现一个警衔级别较低的警官指挥警衔级别高于他的警官的现象。这里和香港的警衔制度有很大差别。

  至于具体的对应关系如下: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到这里警衔和行政级别才开始完全对称)

  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8、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这里要注意的是:这个对应级别是以警衔为基础的,意思就是说你有了这个警衔才能有机会去争取相应的级别。但有了高警衔(警监除外),并不意味着你能有很高的级别或者职务。

  例如:一个佩戴二级警司的警官很有可能指挥一名高于其4个级别的一级警督来完成任务。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二级警司最大可以做到职务上县局副局长,而一级警督最小可能仅仅是个无职务仅有级别的主任科员

  我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是:在出现突发情况时,职务高的警官担任指挥人员。在职务相同的情况下,由警衔高的警官担任指挥人员。


  官员级别是指的作为公务员,作为人民警察你本身具有的级别,在我国主要有官员级别和职务级别是不完全对称的,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职务级别低于官员级别。举个例子,比如你是个某个单位财务科的副科长,你所在的这个职位是副科长,但很有可能你的行政级别却是正科长,很多场合中我们也习惯将此称为“高配”。意思就是官员自身的级别高于他从事的岗位级别。

  我国的行政级别分为1股级(以取消,但实际大量存在)、2科级、3处级、4厅级(司局级)、5部级、6国家级。除了股级外每个级别都分为正职副职。

  派出所所长、各警钟大队长、县局各科室主任——股级(仅仅为正职、副职是没有级别的,中队长副中队长更是什么级别都没有)

  再三提醒我这里所说的职务级别,不是官员级别。现实生活中很有可能有副科级甚至正科级的警官担任上述的此类职务,那很正常,这是那些人自身的级别高,和职务没有关系,只要自身级别高于或等与职务级别那么他就可以担任此类职务。这就是为什么同一个科级干部,有些人却当了局长,有些人却当了派出所所长,甚至副所长的原因。

  行政级别对应的职务2:

  县局、县级市市局、分局副局长、副支队长、地级市局各科室副主任——副科级

  县局、县级市市局、分局局长、支队长、地级市局各科室主任——科级

  地级市局副局长;省公安厅警种副总队长、副局长;省公安厅下设处副处长、公安部各司局下设的处副处长——副处级

  地级市局局长;省公安厅警种总队长、局长;省公安厅下设处处长、公安部各司局下设的处长——正处级

  省公安厅副厅长、直辖市公安局副局长、公安部各司局副司长副局长——副厅级(副司局级)

  省公安厅厅长、直辖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各司局司长、局长——正厅级(正司局级)

  下面就是部长级的了

  公安部副部长——副部级

  公安部部长——正部级


  延伸阅读:警察警衔等级图片,警衔等级与职位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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