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非本市户籍学龄入学流程与入学所需证件(二)

发布时间:2016-05-12 09:28: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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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其中至少一方在丰台区务工。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

  3、全家户口簿、父(或母)的二代身份证及证明适龄儿童与暂住证持有人关系的其它材料。

  4、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暂住证(有效期内,且“有效期限”起始时间为2014年3月1日前)。

  5、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使用我区提供的统一规范文本)。

  四、重要提示

  1、适龄儿童父母需在5月30日前完成入学资格网上申请、资格审核,然后在规定时间到学校联系就读。

  2、为保证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顺利入学,儿童父母如有“北京市完税证明”、“北京市社保证明”、近一年的丰台区“暂住证”,请在资格审核时提供。

  3、外籍、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需持全家户口簿等证明材料,于5月30日前(每周四下午2:00-4:00)到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望园西里4号)进行审核;再进行信息采集。

  4、适龄儿童入学信息一经学校审核通过、系统提交成功,将无法撤销或修改。

  5、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承担由于填写虚假信息或错误信息产生的相应责任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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