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漳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所需材料及程序

发布时间:2016-07-22 09:41:4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年漳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所需材料及程序》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教育学习】栏目,于2016-07-22 09:41:42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6年漳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所需材料及程序,失业保险金是对下岗人员的一种保证,那么关于它的领取条件你可了解呢?漳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㈠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漳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材料

  失业人员可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起每月1-20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持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复印纸);

  2、持本人《福建省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原件;

  3、持失业保险缴费管理科出具的《失业保险减员个人缴费情况确认表》原件;

  4、持已进行求职登记并申领的《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注: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农民工和外地户口除外);

  5、持失业保险缴费管理科出具的《办理失业保险金单证手续通知书》原件;

  6、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复印纸);

  7、持户口簿第一页及本人户口记录页复印件一份(A4复印纸),并在户口簿第一页复印件上注明户籍所在的社区;

  8、持工行闽都支行开立活期一本通(不要开卡)账号复印件一份(A4复印纸)(注: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农民工和外地户口除外)。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