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时间安排和所需材料介绍(二)

发布时间:2016-08-12 11:20:4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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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学生备齐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外的其他申请材料,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报有关申请信息,打印申请表;

  2、学生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贷款申请材料共同向家庭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正式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贷款资格审查(持有有效《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贷款申请表资格审查情况一栏免去贷款证明出具单位的审查意见);审查通过后,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署借款合同;

  3、学生携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先行赴校报到,并将校方出具的合同回执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后20日内,以邮戳日期为准)寄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否则,借款合同自动解除。

  4、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贷款申请后报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审核后报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

  5、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支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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