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时间安排和所需材料介绍(二)

发布时间:2016-08-12 11:44:4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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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证复印件应加盖学生处资助中心印章。(由学生处统一办理)

  5、2个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个见证人中1名是学校老师,1名是学校同学。

  6、未满18岁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

  7、下岗证和低保证不是申请贷款的必需材料,但如果提供上述证件,则更容易申请到贷款。

  8、对已办理了信用卡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除非具备下列条件:信用卡发卡行出具“办理信用卡时不需要收入证明,不需要担保,银行征信系统数据记录错误”的证明。

  9、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的办法。每个学生仅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了的学生不得再行申请。

  10、所有材料不得用传真件。

  11、所有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加盖相应机关的红章。

  备注:

  1、所有资料需要用A4纸张,不是A4纸张的资料可粘贴在A4纸上。

  2、各复印件应清晰。

  3、书写要工整、规范,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

  4、每份材料上所盖印章必须清晰。

  5、所有表格内容应前后一致,不能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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