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厦门大学国家奖学金金额及申请条件要求(二)

发布时间:2016-08-31 11:22:4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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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的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学费标准请随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http://zs.xmu.edu.cn)。

  3、住宿以及费用

  (一)在职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被录取在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和海外教育学院的考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校本部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645亩,距校本部34公里,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三)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提供学生公寓住宿。需要住宿学生公寓的学生根据录取通知书内说明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住宿条件一般为,翔安校区双人包间:独卫、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1600元/人·年;思明校区四人包间:独卫、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1200元/人·年(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三年制硕士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为全日制两年制硕士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两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学生宿舍申请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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