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学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6-09-06 14:59:3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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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2015年8月31日前大专毕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 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MBA)、公共管理硕士125200(MPA)和工程管理硕士 125600(MEM)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大专毕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或者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 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035101的考生,大学学习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6.申请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单考)的考生必须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 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单位推荐报考定向培养回原单位工作就业。单考生只按定向就业类别招生。对以下两种 情况或类似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的单独考试:(1)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的;(2)工作单位与档案所在单位不一致的。我校工科各专业(专 业代码前两位为“08”)以及MBA、MPA、工程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艺术硕士、金融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新闻与传播硕 士、临床医学硕士均不招收单考生(强军计划除外)。

  7.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8.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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