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实施细则全文解读(二)

发布时间:2016-09-10 23:42:2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年黑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实施细则全文解读(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教育学习】栏目,于2016-09-10 23:42:2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同时,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国家确定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的政策,取暖费依据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助范围分三档给予补助;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