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实施细则全文解读(二)

发布时间:2016-09-10 23:44:2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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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切实办好民族教育。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全市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不断深化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学,扎实做好民族小学、初中、高中衔接工作,提高民族中小学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举办吉林市朝鲜族中小学第十三届“三语”基本功竞赛,组织参加吉林省民族中小学第九届“三语”基本功竞赛。以民族团结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为切入点,增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继续做好教育援疆工作。

  15.大力扶持特殊教育。实施《吉林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完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和医教结合支持保障体系。积极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探索构建教育、康复和保健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加强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培训和校本研修,整合与开发地方课程资源,修订并实施《吉林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常规(试行)》。开展“为爱圆梦、共享阳光”为主题的助残日系列活动。举办全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演讲、手语大赛。

  16.推进社区教育和成人培训。完成市广播电视大学异地新建项目,做好吉林市开放学院试点建设,完善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建设。推进“学在吉林”教育工程,制定我市《学习型城市建设实施意见》。成立吉林市社区大学,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月)系列活动和送课下社区活动。建立社区学习中心与职业院校联动机制,推进县级职教中心广泛开展社会生活教育,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加强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培育更多的新型职业农民,有效服务我市现代农业发展。

  17.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推进市教育考试院筹建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中考、高考、研考等教育考试,加强标准化考场建设,全面实现“平安考试”目标。调整完善中考招生制度,坚持实施普通高中“阳光招生”,继续实施优质高中指标生政策,指标生计划占招生计划的80%。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加强各县(市)区考试专用场地和设施建设。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入学”,完善幼升小、小升初工作的程序和办法,严格执行按学区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加强招生计划调控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18.认真抓好师德建设。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师德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通知》要求,把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师德考核办法和师德档案制度,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举办全市做党和人民满意的人民教师征文比赛。开展“吉林市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师德楷模和标兵。继续实施“我做好教师,上好每节课,江城好课堂”行动计划,开展“江城好教师”评选和表彰工作。

  19.加强教师业务培训。推进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完成好“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培训任务,参培率达到100%。组织全市中小学校长赴北京师范大学进行高级研修,组织全市初中、高中骨干教师赴外地师范院校进行学科提高研修。组织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开展实践技能操作培训。加大“全市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和评选力度,评选培养对象150名。分层次开展教师学科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切实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开展“名师讲堂”活动,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来吉讲学。

  20.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开展全市农村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组织好笔试、面试等相关工作,指导县(市)做好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入编工作。抓好免费师范生招聘工作,举办免费师范生现场招聘“双选会”。制定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向体音美、史地、幼师、书法等紧缺学科倾斜,面试方案经人社部门审核后,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教师招聘面试工作。

  21.切实提高教师各项待遇。贯彻落实国务院《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制定适合我市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实施国家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方案,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在教育基础薄弱的乡镇及以下学校继续设立高、中级特设岗位,优化农村学校教师结构。调动中小学(含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积极性,适当调整市直属学校班主任津贴标准,人均每月400元,学校要根据考核情况合理分配,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22.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建立“局管校用”、“县管校用”的教师编制管理和使用办法,在编制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班额、生源等因素,统筹管理使用教师编制、统一调配各校教师。推广永吉县教师交流工作经验,深入开展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和乡镇域内走教交流。在船营区开展大学区内教师交流试点,召开大学区内教师交流现场会,启动 4个城区大学区内校长教师交流工作。

  23.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教育“三乱”专项治理,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坚持行风监督定期巡查机制,重点对在职教师办班补课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建立家长参与监督制度,聘请部分家长作为教育行风监督信息员,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对教育“三乱”问题监督查处的高压态势。推行抵制“黑培训”活动,引导学生及家长认清危害、自觉抵制。坚决查处各类教育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力度,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六、抓好教育保障工作,切实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24.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要求,从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每生每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公办普通高中按500元标准落实生均公用经费财政定额补助,公办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3000元(含免学费补助)。

  25.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制定“一校一策”的标准化建设方案,全市计划投资1.7亿元,校舍新建改扩建项目13个,校舍维修改造项目23个,操场硬覆盖项目11个。落实国家“全面改薄”年度任务,申请国家和省专项经费1.1亿元,其中校园校舍类建设项目31个,设施设备类购置项目65个。加强督查督办,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年度规划建设任务。开展节约型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实现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加强学校后勤标准化管理,推进“示范性食堂”、“示范性宿舍”、“绿色校园”创建工作。

  26.全面提升教育技术装备水平。加大教育装备建设力度,优化配置城乡、县域、校际间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图书等,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全市计划投资5000万元,配备学生储物柜、标准课桌椅,建设实验室、心理健康室、科学探究室、微机室、卫生室,购置图书、音体美器材和常规教学设备等。

  27.扎实办好教育助学民生实事。一是资助普惠性幼儿园中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二是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三是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寄宿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四是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五是资助升入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毕业生。六是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七是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比例免除学费。八是为全市中小学校师生免费提供安全桶装饮用水。九是为全市低保家庭中小学生提供免费午餐补贴。

  七、促进“互联网+”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

  28.组建全市教育“大网络”。实施“教育光网全覆盖工程”,村小以上所有学校年内实现光纤网络进校园,实现教育内网和外网应用分离,城市学校逐步实现有线、无线双网覆盖。组建吉林市“互联网+”智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县级中转枢纽数据机房,升级改造学校校园网络基础设施,满足各类信息交换应用需求。加快班级多媒体建设,补齐缺口。更新市直属学校班级多媒体设备248套,配备计算机1160台。加大录播教室和未来智慧教室建设力度,积极开展以电子书包为主的学生数字化学习终端试点应用。开展职业学校重点专业虚拟仿真教学系统建设,逐步实现重点专业全覆盖。

  29.构建智慧教育“大平台”。统一部署开放应用的“互联网+”教育综合应用平台,面向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创客教育等领域,提供在线学习、在线管理、在线培训等现代化支撑,实现互联网环境下的智慧学习、智慧教学、智慧管理和智慧服务。通过征集、制作、购买等方式,逐步实现基础性教育资源全覆盖。选取6所学校开展名校名师在线网络资源开发制作,拓展与教材同步的网络直播课堂、点播课堂和名师在线辅导等功能。推广“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一师带多师和多生”的教学组织模式。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通识课资源库、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资源体系。

  30.推进“互联网+”的应用与融合。探索推行“翻转课堂”和“微课”等教学模式,打造名校名师“1+x同步课堂”,将名校名师的优质教育资源同步输送到农村偏远学校和薄弱学校,逐步实现“同时备课、同时授课、同时作业、同时考试”。试点并推广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3D模拟、游戏化学习等教育创新手段融合于教育教学当中,支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多元化学习。推动实施以3D打印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创新教育,组建“中小学创客教育联盟”。开展校园一卡通试点应用,探索一卡通延伸至其他社会服务,实现对智慧校园系统的统筹管理和数据汇总。

  八、加强教育系统综合治理,进一步促进教育科学化发展

  31.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五型”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完善网上民主测评办法,深入实施集中述职考评。组织党员开展“亮身份”和“寻找身边最美共产党员”活动,举办纪念建党95周年暨党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贯彻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求,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切实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水平。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完善监督机制,重点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财务管理、招生录取、干部任用和教师招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对违法乱纪行为严查重处,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

  32.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贯彻落实《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治校能力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规范教育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实现网络办理。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采取“一校一聘”方式,实现全市中小学校法律顾问全覆盖。启动实施“七五”普法计划。全面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继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完善教育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做好校方责任险工作。启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和“法治校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构建“法治校园”。

  33.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强化督政工作,督促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落实省、市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重点做好省对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省随机督导迎检工作。深化督学工作,引导学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进督导模式创新,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做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工作。

  34.切实维护教育安全稳定。扎实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教育局每季度组织一次督查检查,确保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完善县(市)区校园校车监控平台建设,实现实时监控。加强校车运营管理,年底前完成非专用校车更新任务。坚持把安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保证学生每学期接受不少于8课时的安全教育。积极做好防火灾、防地震、防踩踏和防校园暴力伤害等工作,完善应急预案,每月组织自救逃生演练。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落实门卫、外来人员管控制度,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推进城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工作,加大对供货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学校饮食安全。认真做好信访和维稳工作,积极化解涉及教育的矛盾纠纷,力争做到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越级上访“零控制”,息访率明显提高。

  35.积极开展教育宣传工作。发挥“两报两台两微一网”的主阵地作用,提高与《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市电视台和市经济广播电台合作刊播教育专版专栏的质量,完善教育局官方微博、政务微信建设,办好“吉林市教育信息网”,做好《教育动态》的编辑工作。做好舆情研判和舆情引导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传递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舆论环境。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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