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海南省农村新农保政策,新农保报销比例缴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6-11-02 22:07:4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2017年海南省农村新农保政策,新农保报销比例缴费标准》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教育学习】栏目,于2016-11-02 22:07:48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感谢访问《2016-2017年海南省农村新农保政策,新农保报销比例缴费标准》,本文由大铁棍娱乐网小编整理编写。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2016-2017年海南省农村新农保政策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增75元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45元

  近日,省政府下发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7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退职生活费。这是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的。

  “从今年1月1日起我的养老金每月增加了167.5元。”家住海口海甸岛的云先生听说调整养老金后,兴奋地向家人说。退休之前,他缴费 25年,去年底他每月的基本养老金是2000元。根据2016年调整海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相关通知,他每个月将增加75元养老金,另外将获得基本养老金1.5% 增加待遇30元,和25年缴费每个月将获得补助62.5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批准,我省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

  据了解,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已核定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16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5 元养老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退职生活费。另外,按照退休(职)人员本人月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1.5%的比例,增加待遇标准。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按每缴费1年(含视同缴费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含按从事特殊工种规定折算的工龄,缴费不满1年算1年)每月补助2.5元的标准。

  此外,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截至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企业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2元;80周岁以上的(含80周岁)企业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2元。

  昨天,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从今年1月起,我省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5元。

  依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自2016年1月起,我省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5元。所需要资金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市县财政分担。其中,中央财政每人每月补助 70元,其余部分省财政和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按4:6的比例分担,省财政和其他市、县财政按6:4的比例分担。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要求,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工作必须于2016年4月15日前完成。

  据悉,我省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已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及省委、省政府2016年度“为民办实事”事项。

  

  新农保报销比例缴费标准

  从省人社厅与省卫计委了解到,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自今年10月22日启动补偿工作以来,截至今日(11月1号),全省所有市县均已开设办理网点,并启动理赔工作,已补偿首批城乡居民大病患者37例,补偿金额249.02万元。目前,补偿工作仍在紧张有序进行中,中标至2016年三年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服务的两家商业保险公司已筛选出度符合大病保险政策的城乡居民约2.8万人,预计12月初将完成度城乡大病保险追溯回补工作,12月开始将启动2015年度全省城乡大病医保追溯回补工作。2016年1月1日起,实现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全省就医即时结报。什么人可以享受到大病保险补偿?怎样申请大病医保补偿?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省卫计委和省人社厅相关工作人员。

  什么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个人医疗保险缴费比例_保险专题新闻_沃保保

  答:海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指对城乡居民因住院(不区分病种)及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针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出一定额度后,再次进行补偿的政策。

  哪些人能享受大病保险补偿?

  答:自1月1日起,当年度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及新农合的所有参保(合)人员(包括享受母婴捆绑政策的婴幼儿)享受大病保险补偿政策,不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什么情况适用大病保险补偿?

  答:自1月1日起,每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的住院和特殊病种大病门诊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起付线)累计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的合规医疗费用进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据介绍,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人每年25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29元。由各市县(区)财政部门依据当年参保(合)人数,按统筹标准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历年累计结余的统筹基金中提取,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市县可从当年统筹基金中解决资金来源。

  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是多少?

  答:每名参保人,在一个参保年度内的大病保险起付线为8000元,最高补偿额度为22万元。即:年度内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起付线)累计超过8000元以上部分,大病保险按比例分段累进制予以报销,个人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为22万元。

  大病保险的补偿比例是多少?

  答:大病保险针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起付线)采用分段累进制进行补偿,补偿比例如下:

  特别说明:在一个参保年度内,被保险人只支付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参保人员跨年住院的,以出院日期为准,其大病保险跨年度报销政策与基本医保政策相衔接。

  大病保险的补偿流程是什么?

  答:大病保险报销中关于合规自负费用的认定,与基本医疗保险相一致,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情况,大病保险同样不予补偿。

  大病保险的补偿流程是什么?

  (一)、2015年发生的大病保险费用:均采用追溯回补方式补偿,进行一次性补偿。参保人接到大病保险报销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至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所在地的大病保险经办服务点提交资料;

  (二)2016年及以后发生的大病保险费用:

  1、即时结报模式

  参保人在出院结算时,大病保险补偿款由医院直接垫付。

  2、零星报销

  对于异地就医等无法在医院进行即时结报的情况,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流程一致,至参保所在市县的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经办服务点办理,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一并申请。

  申请大病保险补偿需准备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可到当地大病保险经办服务点提供以下资料申请补偿:

  (一)理赔申请书:申请人在大病保险经办服务点领取并填写(需申请人本人签字);

  (二)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报销后的结算证明原件(需留存原件);

  (三)本人的合作医疗证或健康卡原件(审核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五)本人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需标注本人姓名、手机号、银行卡开户支行名称)。

  如何委托他人办大病保险补偿

  答:对于因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为领取大病保险补偿款的,除一般报销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授权领取大病保险补偿款的委托书,委托书需写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姓名及委托事项、委托时间、委托人及受委托人亲笔签名等信息,客户也可先联系经办服务点,获取格式化委托书,填写完整并签名后再办理相关业务;(二)提供授权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进行审核,留存复印件。

  没有报销过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否可以直接申请大病医疗保险补偿?

  答: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开展的,参保人需先经过基本医疗报销后,才能进入大病段报销流程。如既往未经过基本医疗报销的,请先至基本医疗经办机构办理报销,保险公司在基本医疗经办机构均配备有合署办公人员,参保人可在办理基本医疗结报的同时,在同一地点的大病保险经办窗口,申请大病保险结报,无需多次往返重复申请。

  如何判断大病保险所属区域?

  答:海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区分为两个承办区域:

  (一)中国人寿保险负责海口、万宁、琼海、定安、屯昌、昌江、东方、琼中、五指山、保亭等10个市县(区);平安保险承办三亚市、儋州市、文昌市、澄迈县、陵水县、临高县、乐东县、白沙县、洋浦区、三沙市。

  (二)参保人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参保(合)所在地所属的行政区域,来判断是由哪家单位承办。

  农保报销范围及流程

  2016年农村医保报销比例说明

  一、农村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农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1、镇卫生院报销60%;

  2、二级医院报销40%;

  3、三级医院报销30%。

  【注】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大病报销比例

  1、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四、儿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五、高龄老人医保报销比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