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广州农村新农保政策,新农保报销比例缴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6-11-03 20:04:5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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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017年广州农村新农保政策

  社保是与自身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保障,2016年广州又出台了新的社保政策,无论在养老保险制度上,还是在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上,都是有比较大的改善,有利于提高广州社会民众生活的提高,促进中国社会的和谐发展。

  养老保险

  1.军人退役养老保 险制度改革完善

  认真看央视新闻的各位对这点一定熟悉得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明确从2014年10月1日起,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2. 广州长者享居家养老服务

  广东社工委官方微博在9月28日发布了广州户籍老人可享受由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消息:

  服务对象主要针对60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低保低收入等退休人员,而居家服务员需通过家政服务考试后才能上岗,并且每年都要参加数次培训,提高职业技能,保证服务专业性。但目前从业的相关服务人员暂时还达不到给痴呆、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专业护理的水平。该服务颇具古风,与唐代“补给侍丁”制度较为相似。

  (编者注:“补给侍丁”制度是指侍丁不需服徭役,对80岁以上的老人,朝廷他安排一个照料的侍丁,90岁以上的安排两人,百岁以上的安排5个人。)

  医疗保险

  1.广州居民大病医保个人缴费取消,报销额度提高

  按照《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今年起,城乡居民医保引入大病医保,不需个人另外缴费,大病医保保费从统筹基金中划拨。各位莫慌!大病医保这次“加量不加价”,不仅不需要个人自掏腰包购买,还将年报销限额由33万元提高到40万元!

  2.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保险

  今年1月初,广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按照自愿的原则,允许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定比例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福州市也发布相关通知,允许福州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购买商业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超过5000元的参保职工,可以自愿使用账户资金购买商业保险。其余辽宁、重庆、上海等多个省市地区也将医保的个人账户开放,支持参保人员购买商业健康险。

  工伤、生育保险

  1.保险费率下调

  李克强总理在6月24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提到,从10月1日起,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

  随着生育保险与工伤保险费率的下降,预计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270亿元,为企业减轻了一定负担。

  2.广州市生育保险门槛降低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打破以往生育保险必须缴满一年才可享受的规定,明确只要其用人单位为全部职工参加本市生育保险,并按时缴纳,参保人虽未缴满1年生育保险,却可在缴满1年后进行生育保险申请报销。就连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领取失业金期间符合生育保险标准的职工等都能享受生育保险。

  而自10月1日起,生育保险的就医确认也简化手续,统一前移至生育保险定点医院。麻麻再也不用担心报销个生育保险还要去人社局审批盖章啦!顺说,此次生育保险改革取消了产检次数限制!

  

  新农保报销比例缴费标准

  9月1日起,广州提前启动城镇居民大病医保,个人不用额外交钱即可享受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最高12万元的大病保险,214万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及45万从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将成为《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行的受益群体。不过,也有市民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与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大病医疗费用相比,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报销12万元依然还是“病不起”。

  此外,中国社科研究院唐钧也指出,推动商业保险助力医改政策的初衷,是要改变新农保、城镇居民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难以满足相关的“体制外基本医保对象”的医疗保障需求的现状。目前城镇居民医保的实际报销比例仅为52.28%,新农合的实际报销比例仅为49.20%,城乡居民医保的实际报销比例仅为44.87%,“体制外”的城乡居民在患病就诊时仍然要自己付出一半的医疗费用,“看病贵”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本月起广州施行大病医保 最高可报销12万

  广州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即将并轨,合并成城乡居民医保,而并轨的一大亮点即在城乡居民医保的基础上,建立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根据广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报销额度为12万元。具体报销标准为:参保人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由大病保险金报销70%;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的费用,由大病保险金支付50%。

  为鼓励连续缴费,上述《办法》还规定:参保人连续参保2年以上不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外增加3万元。参保人连续参保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外增加6万元。“具体到明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最高限额为不超过12万元。同时这12万元对应的时间范围为今年9月至明年12月份。”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负责人如是解释。

  以广州市一名在校学生参保人为例,假设其在2015年因患恶性肿瘤在广州市三级医院住院治疗。如果按照新的城乡居民医保试行办法,该在校学生此次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即不含超目录范围、乙类先自付及超限额标准费用)的医疗费用达1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费用9.69万元,城乡大病保险报销费用1.7万元,两项合计为11.39万元。参保人个人负担为3.61万元。也就是说,若按照城乡居民医保试行办法来计算,该在校学生个人只需要负担3万多元。

  持该卡参保人可以在全市各大医院等联网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结算,就是说系统会根据卡内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如持卡人参保年限有多长、用的药是否在报销范围内等情况,当场免去可报销的费用,余下费用自付。

  市民:患大病 最多报销12万还不够

  广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启动后,记者进行了街头群访,询问广州市民对大病医保的看法。许多市民纷纷表达了自己对新医保政策的支持和期待,认为这是医保改革的进步,期待大病医保政策能在更多地方普及,并且希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能尽快并轨;也有少部分市民表示不太清楚新医保政策;也有市民担心报销费用涨了,会不会导致医保涨价;也有市民想知晓“大病”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具体以何种比例报销;还有市民表示,“以现在的物价医价,有的大病一医就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新大病医保最高才报12万,未免太不够意思了,对普通家庭来说仍然承担不起高昂的医疗费用。”

  另外,还有市民认为,“新大病医保看起来是病人受惠,最终是医院得益。医院是病人消费最终裁决者,计费没商量,个人怎么也得付款一部分。不管什么大病小病,医院一定要让病人付费,除非不入医院大门。国家有什么单位去审核医院计费合理?审核单位是否存在得益而遮眼?医院收费制度必需改革。”

  社科院专家:“体制外”城乡居民看病依然贵

  中国社科研究院唐钧认为,最近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助力医改、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其中最主要的措施是:全面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高大病患者医疗报销比例。以上措施可以看作是国务院对保险业发展的新“国十条”的又一巨大支持。

  推动商业保险助力医改政策的初衷,是要改变新农保、城镇居民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难以满足相关的“体制外基本医保对象”的医疗保障需求的现状。2011年,国家财政向三项“体制外基本医保”共投入2197亿元,占新农保、城镇居民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的82%。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自投入949亿元和1248亿元,分别占43%和57%,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为2%。但即便如此,城镇居民医保的实际报销比例仅为52.28%,新农合的实际报销比例仅为49.20%,城乡居民医保的实际报销比例仅为44.87%,这也就意味着,“体制外”的城乡居民在患病就诊时仍然要自己付出一半的医疗费用,“看病贵”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另一方面,截至2011年底,三项“体制外基本医保”的基金累计结余1364亿元,其中新农合基金累计结余824亿元,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414亿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126亿元。

  针对上述两种政策后果,当时的政策设计是:从“基本医保”相当可观的资金累计结余中划出一部分资金,向保险公司投保“大病医保”。这样做有两个好处:其一,通过大病医保,争取使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参合)者在生大病时,医药费报销的比例能够提高到70%。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中,有个提法似乎与当年的提法有所不同:“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保险资金,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这里,没有提及“累计结余的资金”。

  “这是否意味着政策有所变化?因为近年来,一直困扰着试点发展的难点是:资金结余很少甚至没有资金结余的地方怎么办?到现有的资金结余逐渐消耗殆尽时又该怎么办?———这两个问题已经解决了吗?如果有个确定的答案会更好。”唐钧如是说。

  扩展阅读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卫生局获悉,广州新农合参保人只要在镇级医院门诊就医,即可享受至少30%的报销,一旦患上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病等6类重性疾病,在大型综合医院门诊就医也可享每年2万元额度的报销。

  新农合筹资水平提至389元/年

  据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局新闻发言人唐小平介绍,广州市自2005年开始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以来,全市6个区县的210万农民(含农转居居民)2010年起实现了参合率达到100﹪,做到了“应保尽保”。同时,广州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筹资水平也得到不断提升,去年,人均筹资标准已分别提高到322元—452元,全市人均实际筹资额提高到371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76元,分别为2005年的5.7倍和8.9倍。

  据唐小平介绍,今年广州新农合参合实际筹资额达到389元,各级财政补助达到293元,即各级财政出资293元,农民年缴96元,就能完成该年度的参保。对于农村残疾人员,农村五保、低保等贫困人群,残联和民政途径分别为其全额资助其个人参合缴费。

  不过,市卫生局农村卫生管理处处长黄荣表示,虽然今年的筹资水平提升了,但新农合报销的年度上限今年并未做出调整,依然保持在10.42万元/年的封顶线上,“经过测算,这样的封顶线对于绝大多数农村患者而言是够用的”。

  农村儿童两类重疾只需负担不到10%治疗费

  此外,从今年开始,患有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结核、肝硬化、大脑中动脉瘤6大重大疾病的参合人员,每人每年可享受到2万元的门诊报销待遇。其中,以终末期肾病为例,花都等新农合开展较好的区、市则采取门诊透析直接报销70%,上不封顶的举措,以保障患者的透析率。

  黄荣表示,广州今年还将对参合人员普通门诊就诊的报销比例进行待遇提升,参合人员在镇级医院看门诊,至少可获30%医疗费用的报销。

  对于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这两类重大疾病,广州新农合将直接给予治疗费用70%的报销,并协助其向民政部门申请20%的补偿,患儿家庭只需负担不到10%的费用就能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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