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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南昌农村新农保政策
记者了解到,2016年,我市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至61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提高至150元/人,政府补助提高至460元/人,这是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市民医疗保健需求及健康消费能力不断提升,参合人医疗费用也逐年增长。根据我市新农合住院补偿数据显示,2013年、2015年、2015年,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6537元、8647元、9114元。为维持新农合资金保障水平及收支平衡,新农合筹资标准须逐年提升。
2016年各级新农合报销比例补偿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一)省级定点医疗机构
2015年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政策按省卫计委和省财政厅的文件精神执行。
(二)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住院补偿起付线和补偿比例仍按2015年标准保持不变,即市中心医院的住院补偿起付线为1100元,其它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为600元,普通住院的补偿比例为60%(娄星区、市经开区在市中心医院为50%)执行。
(三)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
各统筹地区可根据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及基金使用情况,按省里原则自行合理确定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起付线及补偿比例。县级新农合补偿政策要报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四)非定点医疗机构
非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起付线以1000—1500元、补偿比例以35%(一级医院可酌情考虑为45%)为宜,具体由各统筹地区自行确定。
新农保报销比例缴费标准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 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 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 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申报结算资料
1、住院结帐发票(盖章)
2、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盖章)
3、出院记录(盖章)
4、使用目录以外药品及特殊诊疗项目的志愿书复印件(盖章)
5、医疗保险卡
6、手续完备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诊单”
(二)结算
异地住院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后凭收单凭据、本人身份证(代领人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结算报销。每月28日至月底暂停报销,次月一日起恢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