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省高考艺术类统考时间安排及录取分数线预测》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教育学习】栏目,于2016-11-08 21:08:01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7年贵州省高考艺术类统考时间安排及录取分数线预测。2017年艺术统考将于12月拉开大幕,由于各省、各专业类别考试进度与安排不同,会一直持续到2、3月份,而对于艺术统考,应该要做好充足的准备。以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2017年贵州省高考艺术类统考时间安排
贵州2017年艺术类专业联考报名时间将在贵州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根据贵州艺术类联考历年的报名时间推断,2017年贵州艺术类专业报名时间应在2016年11月左右在贵州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届时报名系统入口将开通,考生需要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错过时间无法补报,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报名信息!
贵州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音乐类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视唱练耳(口试)60分、专业主科240分,合计总分300分。其中,专业主科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少数民族特色、作曲理论,此四项只能任选一项。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视唱练耳
视唱练耳是音乐类考生必考科目,其中视唱由考生本人现场抽取题目。
(2)专业主科
声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唱,民族、美声钢琴伴奏,流行自备伴奏(CD碟)。
器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演奏一至两首曲目;
作曲理论考生考查基础理论(基本乐理及和声)、写作(歌曲写作及旋律写作)、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
3.注意事项
为保证考场秩序,钢琴伴奏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一律不得自带;少数民族特色考生,声乐演唱需用少数民族语言,器乐演奏需用少数民族乐器。
贵州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舞蹈类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形体测试120分、舞蹈表演100分、模仿80分,合计总分300分。
2.考试内容
(1)形体测试科目采用软开度、形象、身高、躯干比等方式考查;
(2)舞蹈表演科目采用节奏、姿态、乐感、表现力等方式考查;
(3)模仿科目采用音乐形象模仿、舞蹈动作模仿等方式考查。
3.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时须查看个人专业考试分组名单,并清楚考试时间及考场;考生须持准考证,提前40分钟进入“舞蹈候考场”提前做好专业考试准备,进入考场前准备好音乐光碟,穿戴好舞蹈练功服(紧身服)、软底鞋进入考场。
贵州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播音与主持艺术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自备及指定稿件朗读100分、形象气质及才艺展示100分、即兴评述100分,合计总分300分。
2.考试内容
(1)自备稿件及指定稿件朗读
考生先进行一篇100字左右的自备稿件朗读,然后在主考官处领取一篇100字左右指定稿件进行朗读。
(2)形象气质及才艺展示
考生现场单独进行展示。形象气质展示包括上镜效果、身高形体、肢体协调性等展示;才艺展示包括模拟主持、声乐、曲艺、武术、体操、舞蹈、器乐等展示。
(3)即兴评述
考生现场抽取考题进行评述。考题内容涉及符合高中生认知水平的文化常识及社会热点资讯。
3.注意事项
考生须在进入考场前换装和化妆(不得化浓妆),考试过程中不设换装、化妆时间;如考生在才艺展示环节需播放伴奏,须在进入考场前将伴奏音乐提交考务工作人员,其它乐器、道具需自备。
录取分数线预测
一、艺术类专业统考划线原则
(一)专业线
1.美术类:按照教育部规定,美术类本科专业成绩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2.其他艺术类(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等):本科合格生源与招生计划原则上按4:1以内的比例安排。
(二)文化线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艺术类各专业特点、招生计划数及我省实际情况,原则上按以下比例划出艺术类各专业各批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1.美术类:本科(含梯度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A段)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线80%的比例划定,平行志愿本科B段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线75%的比例划定。
2.音乐及表演类: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线75%的比例划定,三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线70%的比例划定。
3.舞蹈类: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线70%的比例划定,三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线65%的比例划定。
4.播音编导类: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线85%的比例划定,三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线80%的比例划定。美术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和艺术与科技等专业;音乐及表演类含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及电影学等专业;舞蹈类含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播音编导类含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
(三)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院校、13所参照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本科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上述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原则上要达到我省划定的相应专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二、艺术类专业统考投档录取
(一)投档办法
1.美术类美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1.05的比例投档,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文化成绩位次相同艺兼文考生优先。梯度志愿投档原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使用校考成绩的院校,根据考生志愿全部投档;使用统考成绩不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的院校,根据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按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投档。
2.其他艺术类(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等)
(1)省内院校投档原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投档,各招生院校在投档范围内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省外第一、二批本科投档原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投档,使用校考成绩的全部投档,使用统考成绩的按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投档;省外第三批本科、高职(专科)院校投档原则按我省规定执行,即:在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投档。各招生院校在投档范围内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省外在我省无招生计划的院校,省招生考试院于2016年6月底前,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通知其第一志愿报考院校,第一志愿招生院校须按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并于2016年7月7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省招生考试院核准无误后,按拟录取名单投档。
(二)录取模式
1.艺术类按照教育部要求可实行三种录取模式,即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一是根据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二是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三是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招生院校须将艺术类专业录取模式写入本校招生章程,招生章程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宣传,未公布或不符合教育部要求的招生章程不予认可。
2.贵州省2016年省内院校的录取模式: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办、高等学校要在当前本地(校)划定的文化成绩录取标准基础上,立足高等艺术专业教育和学生长远发展,分类逐步提高有关专业文化成绩要求”的精神,2017年我省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将分类逐步提高文化成绩比重。
3.招生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4.录取中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做好按艺术类专业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招生工作。
5.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只享受少数民族政策性照顾,不享受其他政策性照顾。
6.中职单报高职、初中五年制艺术类专科录取工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