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西宁农村新农保政策,新农保报销比例缴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6-11-12 23:33:0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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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017年西宁农村新农保政策,新农保报销比例缴费标准。很多人总说我老家有买保险了,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了,什么都报,不需要商业保险了,其实这是一个误区,那么您知道它是怎么报销吗?什么能报?什么不可以?以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2016-2017年西宁农村新农保政策

  社保政策是指政府在某种社会价值理念指导下,为了达成一定的社会目标期望,而制定关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等方面的一系列方略、法令、办法、条例的总和,它们旨在对个人与群体生命周期内的生活风险进行干预,并提供社会安全支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一篇关于社保政策最新消息的文章,欢迎大家阅读!

  我省降低三大社会保险费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015年以来,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障费率”的精神和相关部委工作要求,我省按规定先后调整降低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共减轻企业缴费负担1.59亿元,失业保险费率调整还减轻企业职工缴费负担0.4亿元。

  4月24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51号),从2015年3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 2%,其中单位费率由2%降至1.5%、个人费率由1%降至0.5%。预计全年减轻企业、职工缴费负担1.6亿元,其中企业减轻负担0.9亿元,事业单位减负0.1亿元,各类职工减负0.6亿元(企业职工减负0.4亿元)。

  11月4 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130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原来的3类费率调整划分为8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调整费率后,全省工伤保险缴费平均费率由0.89%下降至0.79%,下降了0.1个百分点,预计全年减轻各类用人单位负担0.27亿元,其中企业减负0.17亿元。

  11月6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全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131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缴费费率由原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9%调整为0.5%,机关和全额、差额事业单位缴费费率由原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调整为0.45%,预计全年减轻用人单位负担0.58亿元,其中减轻企业负担0.52亿元。

  

  新农保报销比例缴费标准

  农村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91%,农村医疗保险,可以使广大农民享受到农村医疗保险社会保障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参合农民可以选择不同医院就诊,一般采取就近原则,选择不同医院的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一般对住院患者的报销比例比较大,可以分为慢性病、特殊病种、意外伤害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报销比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病致贫、因病反贫的情况。

  那么农村医疗保险到底如何报销呢?

  其实,不论是医保,还是农保,都有共同的不报销项目——自费药,所以看似比例有些“高”,但实际报销很低。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农保报销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此外,以下是不属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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