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招聘事业编制公告启示(二)

发布时间:2016-11-27 21:30:3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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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及相关要求通过报名系统另行通知,请考生按通知要求登陆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时间及地点,打印面试准考证,并在准考证指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形式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经监考人员当场核对无误后统一收存,不再退回考生。

  5.权重总成绩计算

  权重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5:5计分法计算,即权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三、体检、考察

  依据岗位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察工作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人员资格。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当出现空岗的情况时,可以由面试合格人员按综合排名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为公示无疑义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政策

  1.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2.笔试考务费100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报名考试截止日期前到省医院发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广泛关注。招聘过程将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七、其他

  在招聘考试期间,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系统的通知公告,并确保通讯畅通。考生在报名期间如有疑问,请向各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2016年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直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非事业编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监督举报电话:024-8108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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