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需谨慎了,今日国家工商总局将出台:网购四类商品或将不能“无理由退货!!!(二)

发布时间:2016-03-18 11:05: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网购需谨慎了,今日国家工商总局将出台:网购四类商品或将不能“无理由退货!!!(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3-18 11:05:0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杨红灿在回答《法制日报》记者提问时明确指出,近期,易租宝事件引起各界高度关注,互联网金融领域中的消费维权问题也给人们敲响警钟,对此,工商部门将依照职能,首先严把注册关。同时,“如果接到金融消费者举报,我们就会根据举报,调查企业是否涉及不公平格式合同,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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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红灿强调,今年,工商机关将积极关注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查处虚假广告、合同欺诈、个人信息安全等侵权案件,从反垄断执法、网络交易监管等多方面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重大典型案件我们将挂牌督办,限时办理,对涉及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更好地维护消费市场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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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商品不能退货?

  、拆封后因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原因不宜退货的: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贴身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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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经激活或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产生授权或者激活信息的手机、电脑、数码产品等;

  、已经在线交付的充值类商品: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等;

  、特价清仓商品:即将到保质期商品、包装破损或有瑕疵的商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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