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校女生劈腿社团主席 前任报复晒暧昧短信 遭人肉谩骂称时间是解药(三)》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3-24 13:53:3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之所以产生这么大的影响,是因为我身上有社团主席的“头衔”,再加上“邪恶”的聊天记录,让他们有了谈论的东西。
假设高某某(女)真的劈腿,高某某(男)也不应该把这事发到网上,劈腿也只是道德上的问题,不会产生这么大的影响。
【高某某(男)】
我对给她的家人
带来一些伤害道歉
问:高某某(女)说你们在3月4日分手,你后来还抢了她的手机,是这样吗?
答:我们分手的时间是在3月13日,我没抢她的手机。当时我怀疑她,她自己说“不信你把手机拿走”,我才把手机拿走的,当时有我们都认识的高中同学在场,他可以作证。
问:网上的帖子是你发的吗?你一共发过几篇帖子?
答:那天晚上的帖子确实是我发的,我一共在贴吧里发过三篇帖子,发布具体时间记不清了,目前都已经删了。
问:当时为什么要把这个事情发到网上?
答:这个问题我拒绝回答。
问:高某某(女)说,这件事发生后,你曾向她道歉?
答:确实有这回事。我道歉不是对这个事情道歉,而是对于给她家人带来一些伤害道歉。
问:你对这个事情怎么看?
答:感觉现在挺复杂的,其实有过后悔,有过遗憾,也有过一直想坚持下去的那种感觉。直到现在发现很多东西不是自己想象中的结果,心里会有一些落差。
说法
有律师表示侵犯隐私权
有律师称现在还不好说
对于此次事件,河南良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宋英群称,高某某(男)的行为可以理解,但是这样做很不合适。他表示:“有没有触犯到他人的隐私权,首先要看这个隐私是否正当、合理,需要具体分析,现在还不好说。”
不过也有律师表示,这件事属于大学生之间恋爱的感情纠葛,首先恋爱是自由的,高某某(男)未经同意,把他人的短信公布在了网上,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是典型的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