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长沙拆迁补偿新标准(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4-06 13:35:12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五、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农业人员安置办法:无农业人口安置。
六、拆迁腾地期限: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在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1日实施拆迁腾地。
七、对本补偿安置有争议的,请于本实施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长沙县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依法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实施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长沙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对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本局将责令限期腾地,逾期不拆迁腾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