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师大杀人案 川师大血案当事人:一个太懂事 一个特别乖

发布时间:2016-04-18 08:21:5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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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7日,因生活琐事,滕刚将芦海清杀害。案发后,滕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

  芦海清

  21岁,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人,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学生

  滕刚(化名)


  21岁,甘肃省白银市人,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学生

  4月17日下午,事发21天后,四川师范大学血案中两方学生的家人互通了第一次电话。

  此前,被害人芦海清的哥哥芦海强刚刚听说,公安机关已为嫌疑人滕刚(化名)申请了精神鉴定。 芦海强不想直接与滕家对话,一家媒体的记者拨通了滕家的电话。滕母在电话中表示,公安机关已为滕刚申请了精神鉴定。“公安局说,一个月后出结果。” 滕母说,滕刚中学期间就曾两次自杀,还休了一学期学。但滕刚在两次自杀前都没有任何迹象,“他平时很乖的。” 谈话进行中,芦海强突然拿过手机质问道:“到现在你们都没有给我们打过电话,想我们主动打给你?”

  这场短暂却火药味十足的对话,建立在双方家庭两个孩子命运的不可逆转上。

  2016年3月27日23时50分,滕刚将芦海清叫到了离寝室一个楼梯之隔的学习室内,拿出了他当天购买的不锈钢菜刀。芦海清的血溅到了天花板上。

  在这场血案之前,滕刚和芦海清曾有着太多的交集:他们都是21岁,同为甘肃白银人,在同一年以相同的名次考入四川师范大学,被分到同一间宿舍。

  一个多月前,芦海清发了一条朋友圈,“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而“路漫漫其修远兮”,是滕刚的QQ签名。

  “聊不到一块儿去”

  四川师大心理危机干预小组的一位老师说,事发前一天,即3月26日,滕刚找到一位学姐,告诉她:不想活了,想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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