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子家暴被割鼻 他说我鼻子最好看就让我没有鼻子(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4-20 10:30:59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对于有家庭暴力倾向的加害人或已经实施了家暴行为,被害人可以投诉、反映、求助、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而且,在后续治理过程中,如对加害人定期查访,对其行为监督,以防再次实施家暴行为,这些规定都可以防治家暴再次发生。”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说,“对于像该案中,被告人的恶劣伤害行为,可以提早预防,而不是在无法可依情况下,纵容该行为。”
反家暴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韩骁认为,以上规定虽然没有直接涉及有关子女该如何处理,但可以将孩子视为间接受害人,因为母亲受到家暴丧失监护能力,而使孩子丧失获得父母监护的权利人。因此,孩子作为间接受害人,也可以得到政府和托管救助机构的庇护。“但是,现在该法刚出台,相关配套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期待反家暴法中也能涉及有关子女的监护问题。”
本案中,李云因伤无法正常呼吸,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该父亲潜逃,可由女孩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近亲属作为监护人。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这也就是通常所见的政府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另外我国反家暴法规定,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韩骁建议,在目前的情况下,李云可以向妇联及街道办事处等有关机构进行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