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老不尊裸泳抢镜 新人婚纱照遭裸泳老汉抢镜》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4-22 11:09:55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裸泳”是个老话题。不过近日,网上出现一篇《哑巴洞裸泳帮,影响市容还厚颜无耻》的帖子,再次让“裸泳”成为热点事件,引发多方关注,大家讨论最多的还是公德心问题。
据网友“牧马人”爆料:4月13日,他在南坪南路哑巴洞给一对新人拍婚纱照。自己照相时,裸泳者还在对面热身。约半小时后,他们游到江中心的礁石附近。让 “牧马人”意外的是,裸泳者直接裸身爬上礁石,当看到有人在岸边照相时,他们大部分人都转身过来,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大声朝岸边喊“给我来两张”。
“我只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全裸入镜了。”咔嚓拍下了几张裸泳者的照片,“牧马人”回家后将照片整理发到了网上。他觉得,这些人都是四五十岁的人,有点为老不尊。
帖子一出,立即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大家讨论最多的,还是关于在公共场所行为文明、要有公德心等话题。
昨天中午,记者赶到哑巴洞码头,多位长期在此垂钓的市民告诉记者,这里常常有游泳者,“有的会穿着裤衩和泳衣,也有裸泳的。”
据介绍,每天下午两点到三点,都有游泳爱好者在对面聚集,不过距事发地点较远,“一般没那么多人过来,过来的,还真不好说……”
截至下午5点,记者从哑巴洞走到长江大桥,再走到珊瑚坝,都未发现游泳者。不过,沿途不少居民证实:确实经常看到一些赤身裸体的人出没,“几天前,这一带可是艳阳高照哟,有不少人在这里游泳。”
公共场所裸露身体 情节严重要遭拘留
律师说法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钟雨江介绍,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情节恶劣的认定有以下几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