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庭长包养服务员 被查时瞒报大量房产(二)

发布时间:2016-04-24 10:04:4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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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朱镇宣升任行政审判庭庭长,开始有了法院部门主官的身份,有位有权。

  但对他而言,权力不代表责任担当,反而是口大气粗,放松了自律,降低了趣味。

  这一年,朱镇宣在汕头市某旅社认识了一个叫高某的女服务员。他产生了非分之想,把纪律的“紧箍咒”、家庭的“道德经”抛之脑后,很快,高某成为其情人。

  在之后长达10年里,两人一直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其间,朱镇宣还为高某购置房产,搭起了违背公序良俗的另一个“家”。

  执纪者说

  法官被视作公平正义的化身,理应成为社会伦理的坚守者、公序良俗的示范者、法律尊严的捍卫者,一旦违纪,对司法公正形象的损害更大、程度更深。朱镇宣的违纪行为给汕头市、区两级法院造成恶劣影响,教训深刻。

  知纪知法并不代表能“免疫”。朱镇宣部队出身,是老党员、老法官,但他根本不把党纪国法、制度规定放在眼里,知纪违纪,顶风作案,丧失了最起码的道德底线,丢弃了共产党员的基本准则。鉴于此,必须加强法院系统的廉洁教育和日常监督,抓早抓小抓常,真正把纪律挺起来。

  “两个责任”需要进一步落实。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朱镇宣违纪时间跨度长,相关监督却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法院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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