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26年冤案 男子喊冤26年获释:曾被用竹签扎10指逼供(图)(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4-25 09:51:21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刘忠林:我在外面也没什么亲人。出事之前,我父亲去世了,我母亲(有精神病)走丢了。家里只有一个哥哥,那时他在家,我们一起生活。我出事之后,主要是我姐夫帮我跑。
北青报:你哥后来没怎么管你,你恨他吗?
刘忠林:有时候也恨,但我也不知道人家咋回事。
北青报:出狱之后,你哥有没有联系你?
刘忠林:他在外地打电话回来,问需不需要用钱,要的话跟他吱声。我也没啥需要的。
北青报:出来后最想做什么事?
刘忠林:无论在监狱还是出来,都是盼着早日平反昭雪。
北青报:郑殿荣的哑侄女告诉我,郑殿荣失踪时,带走她的人不止一个人,而且不是你。郑殿荣哥哥郑殿臣说,老郑家的人不相信人是你杀的,始终没认为你是凶手。
刘忠林:我表哥领我去过他家。郑殿臣亲口跟我说,他们家女儿,就是小哑巴,无论法院还是记者去,都说不是我杀的。老郑家说不信我杀人,我谢谢他们说真话。这是句良心话。这一家人挺有正义感,我挺感动的。
北青报:要是再审结果维持原判呢。
刘忠林:那我就继续告。必须把我的清白拿回来。
北青报:如果案子得到平反,第一件事想做什么?
刘忠林:要报答所有对我关心的人。
时间表
1989年8月8日,辽源市东辽县会民村,19岁的女子郑殿荣失踪。
1990年10月28日,村民修河,在河套边的白菜地里挖出一具怀孕的女尸。经辨认,确定为一年前失踪的郑殿荣。
1990年10月29日,警方带走刘忠林。刘忠林作第一份笔录时否认杀人,后被收审。11月8日,被送往看守所。
1994年7月11日,一审宣判,刘忠林被认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995年8月8日,吉林省高院核准死缓。
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决定再审此案。同年8月,辽源中院协调本案原办案单位东辽县公安局开棺验尸,发现尸骨和衣物不见踪影。再审超期,延宕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