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展买到翻新车 要求卖家三倍赔偿

发布时间:2016-04-26 11:38:2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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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江北区南桥寺片区的张先生,本月初以6万多元购入一辆北汽幻速S2小型越野车。因突然接到出国公干三五年的通知无法继续用车,21日在网上挂出售车信息。多位二手车评估师验车后告诉他这辆车维修过,具体部位包括右后车门、左侧大灯及周边。“这辆车从提车到现在,除更换雨刮没做任何修理,为何会有这些维修痕迹?”张先生向重庆晚报投诉说,他就此多次与4S店方面协商无果,决定要求对方按退一赔三标准赔付。


  如果我们遇到张先生类似的情况该怎么办?重庆晚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新车是辆展车


  重庆晚报记者昨日(25日)在张先生家看到这辆幻速S2,它的右后车门有色差,引擎盖内左大灯位置接缝处有明显的补胶痕迹,旁边还有三颗明显被拧动过的螺丝,引擎盖下方金属片的空洞处明显撬过,这块金属片边缘也呈现不规则锯齿形……

  “评估师告诉我,如果这些痕迹在提车前就有,不排除买到翻新车。”张先生说,是不是翻新车他无法核实,但车辆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4S店在他购车时均没提起过。

  “这辆车是在车展上看到的,是辆展车。由于当时没有现货,销售人员说这辆车没有任何问题,和出厂时相比除了多50公里里程外没什么区别。”张先生说,销售人员告诉

  他,展车也是正规商品车,百里挑一,质量更过硬。“自己不太懂车,提车时也没仔细检查。”张先生说,提车时4S店让他签了一份交车确认单,确认单上没有注明这辆车有任何问题或瑕疵。

  多次维权未果

  张先生说,这辆车从提车到现在只更换过一次雨刮,这些疑似维修过的痕迹从何而来?他怀疑在提车前就有了,于是多次与4S店联系维权。

  “我首先打电话把情况告知销售员王某某,她回复需报告经理后再处理,要我等消息,结果一直没等到。”张先生说,当天下午他开着车去了4S店,一位自称是负责人的在绕着车走了一圈后表示没有质量问题。

  张先生对此答复不满意,又把问题向4S店一位负责售后的严经理反映,整个过程张先生保留了一些录音资料。录音中可以听到“我并不否认(螺丝)被动过”、“这肯定是有问题”等话,经重庆晚报记者辨认,这些话出自严经理。

  严经理提出的解决方案是退车并以油卡礼品等方式补偿,张先生认为4S店卖车时隐瞒真相,希望对方按退一赔三标准赔付。严经理表示不能作决定,需向上级汇报。

  24日,张先生再次来到4S店讨说法。4S店明总经理强调售给张先生的车辆绝对符合国家商品车标准,销售时没有任何问题,也不可能存在补漆和翻新的情况,拒绝退车和赔偿,建议张先生走法律程序。

  和解或打官司

  昨日中午,明总经理和厂家代表接受了重庆晚报记者的采访。

  对于此前严经理承认车辆有问题的情况,明总经理称:“据我了解,我们销售和售后没有任何人承认过交付车辆时这辆车有问题。至于现在车主反映的情况,我们还需要检查确认。”

  厂家代表表示,车辆出厂时都经过检测,符合国家商品车标准后才投放市场。如果因为经销商行为损坏厂家名誉,厂方会视情况对经销商进行处罚。

  明总经理最后表示,如果双方各退一步,退车承诺依然有效;如果张先生坚持三倍赔偿,给4S店扣欺诈销售帽子,那建议他走法律程序。

  声音

  消委

  退一赔三需收集证据

  昨日下午,重庆晚报记者从12315投诉举报中心了解到,张先生如果要求退一赔三,需要收集4S店存在欺骗或隐瞒车辆瑕疵行为的证据。当消费者权益受损时可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权,争议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无法达成一致解决方案时,可申请仲裁或起诉。

  张先生在向重庆晚报投诉时,也通过12315向消委会反映了情况。昨日下午,张先生告诉重庆晚报记者,江北区消委工作人员已通知他,今天上午组织厂家、销售方、车主进行调查协商。

  律师

  六个月内车辆有问题

  商家拒赔需自证清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仁刚律师说,由于张先生在六个月内发现问题,适用上述规定,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说,张先生主张车辆有问题时,如果商家否认,就需要自证产品不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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