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016城乡低保新政策解读,低保申请条件及发放标准》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4-27 10:46:0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如下是小编整理的厦门城乡低保新政策,里面有厦门城乡低保发放标准等等相关说明。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2016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全面二孩”落地
生育假将获延长
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全面二孩”政策自元旦起正式落地。修改后的计生法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根据修改后的计生法,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妇,无论一孩还是二孩,都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新法还修改了有关节育强制措施的条款,育龄夫妇可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与措施。
修改后的计生法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的条款。那么,今后婚假是否只剩下3天呢?专家指出,计生法修改后,婚假时间等具体问题还需各地立法机关修改对应法规条例,现在判断为时尚早。
据新华社电
【保障】
城乡低保标准
每人每月610元
今日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将由每人每月5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10元,提高60元。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每人每月1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20元,财产标准由每人26400元调整为每人29280元(收入标准的24倍)。
同时,孤儿供养标准由分散供养的每人每月900元、集中供养的每人每月120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525元;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的分散供养标准上调为每人每月860元,集中供养标准上调为每人每月1220元;矽肺病救济对象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20元;上世纪60年代退职职工40%救济对象补助标准调至每人每月1020元。此番上调后,将惠及全市2万余名社会救助对象。
本报记者卫琳
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
困难补助有调整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过重产生的经济困难,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有关事项将进行调整。
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退休人员享受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的条件,由原本的“当年度本人月退休金或养老金低于1617元”,调整为“当年度月退休金或养老金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补助金额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同时,参保人员纳入自付医疗费计算的医疗费用范围也有所调整,新增“个人健康账户或家庭医疗共济网抵付的医疗费”。
本报记者卫琳
小提醒
医疗费用
年度结转今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