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营改增实施以后 餐饮发票“税额”是多少(三)

发布时间:2016-05-01 10:05:4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营改增实施以后 餐饮发票“税额”是多少(三)》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5-01 10:05:49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4月30日,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前往北京市西城区某家常菜饭店探访发现,该饭店已经准备好新的票据打印机,5月1日零点一过,就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了。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4月初从国税局领购的”,该饭店的工作人员说,“原来的旧发票剩了一些,我们近期会优先将其用完,避免浪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二手房交易税负降低 缴税地点不变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4月12日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情况吹风会上表示,推行“营改增”后,个人二手房税负没有增加,还比以前略有降低。

  汪康表示,过去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这次都平移过来了,过去征营业税5%,现在改为增值税还是5%。过去营业税征5%时,如果房价是100万元,交5万元的营业税;现在是100÷(1+5%)×5%=47600元,少交税2400元。

  为何要这样计算呢?记者查找了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3月23日发布的“营改增”相关文件后发现,普通人在销售二手房时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在销售房屋时,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也就是前面例子中所用的公式。

  此外,国税总局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对此,业内人士解释说,这意味着买卖二手房缴税还在“老地方”,即都在地税部门办理,国税部门不办理二手房转让相关税收事宜。在交易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和办税流程都没有变化。

  酒店借机涨价 免费上网等服务受消极影响

  

  资料图。

  此前有报道称,5月1日起,多个国际酒店集团在华以“营改增”为由涨价。对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4月25日表示,“营改增”后,酒店企业税负水平将会不同程度下降,以此为名涨价没有道理。

  国金证券研究报告指出,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酒店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与原先5%的营业税相比,税负下降约40%;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酒店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换算后相当于5.66%的营业税,增加0.66个百分点,但由于可以进项抵扣,因此总体而言,酒店税负是下降的。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