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死磕百度推广 田军伟为求立案曾“卧底”法院杂工

发布时间:2016-05-04 11:34:0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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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军伟,一个普通的85后,目前无固定职业,但他却有着特殊的身份与“经历”:互联网虚假医疗广告公益联盟志愿者、4年来一直在举报百度推广。“百度推广中有很多虚假信息,大多数医疗广告都违反《广告法》。我的心愿就是国家工商总局能将百度推广定性为广告直接监管起来,不要再出现魏则西等这样的惨剧。”


  为了这个最“简单”的心愿,百度推广、法院、各级工商部门成为田军伟4年来的重心。田军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当初为了能立案,他还曾经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厨房去当杂工,以期能遇见该法院院长让他了解案情并立案。

  截至目前,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已经判定百度推广为广告,但工商系统至今没有明确表态。

  卧底法院厨房当“杂工”

  田军伟在死磕百度推广之前,是国内某大型企业家电业务员,因为工作需要会用到摄像机。2011年底,田军伟点击标题为“2012最时尚微型摄像机 1200万像素 一键高清录像录音”的百度推广链接购买了一台摄像机;同时又在百度知道内搜索“微型录音笔”,点击标题为“微型录音笔,多功能录音笔、高清摄像、无需定金,货到付款”的百度推广链接购买了一支录音笔。

  收货后,田军伟发现产品有问题,尝试联系销售网站维权未果,遂要求百度提供广告主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但百度拒绝提供。“而且百度客服态度也很不友好。”

  为此,针对摄像机,田军伟直接起诉百度;针对录音笔,田军伟以百度发布广告时,未依照《广告法》核实广告主资质文件为由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称北京市工商)举报百度,北京市工商收到举报后将该案件转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下称海淀工商)处理。

  2012年3月1日,海淀工商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田军伟不服遂向北京市工商提出复议。2012年5月15日,北京市工商驳回田军伟复议请求,认为百度推广并非广告,不受广告法约束,不存在经营违法广告的前提条件。

  对此,田军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他并不服复议决定,继而对海淀工商提起行政诉讼。事实上,让海淀法院受理该案子,田军伟着实费了一番“功夫”。据了解,在2015年4月实行立案登记制,而以前,实行的立案审查制,包括田军伟在内的很多当事人立案艰难。

  据了解,为了能让海淀法院立案,在北京毫无人脉的田军伟到海淀法院厨房应聘为一名杂工。田军伟认为,海淀法院院长在工作日中肯定要到食堂就餐,这将是让他直接将自己案件陈述的机会。但意想不到的是,田军伟还没来得及与法院院长“套近乎”,便被当天受理案件的工作人员发现,并将此事告知厨房厨师长,田军伟杂工的工作也就此结束了。

  但田军伟并未放弃,他在顺丰快递找了一份快递员的工作,负责收发快递的区域就是海淀区法院周边一公里。“这个工作去海淀法院很方便,每天有空的时候我就去法院问问我的案子是否可以立案,加深印象。”

  “幸运”的是,海淀法院2012年7月10日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幸”的是,2012年9月21日,海淀法院裁定驳回田军伟的起诉。

  不过,田军伟继续向北京第一中级法院起诉,最终在2013年9月18日,北京第一中级法院认定百度推广为广告。田军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出示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中提到:涉案推广链接符合《广告法》关于广告的定义,原审法院对此认定有误,本院予以纠正。

  无尽的等待

  在拿到北京第一中级法院的判决书后,田军伟非常兴奋,再次向北京工商局进行举报。

  不过,在2013年12月20日,海淀工商重新答复,答复内容如下:关于百度推广是否适用《广告法》调整规范,我局经北京市工商局于2008年12月4日向工商总局请示,尚未得到答复。另,2013年11月19日北京市工商局就你举报的“百度推广”是否适用《广告法》调整规范问题再次向工商总局请示,现正等待答复。鉴于上述情况,对“百度推广”是否适用《广告法》进行调整规范尚无定性,因此对你举报的百度可能存在的广告违法行为,我局决定不予立案。

  海淀工商以百度推广能否适用《广告法》调整规范为由,对田军伟的举报不予立案后,田又向北京市工商局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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