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农村60岁以上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农村户籍领取养老金细则

发布时间:2016-05-04 13:45:2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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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公布《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试点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试点地区在此基础上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具体标准和资金由各地自行确定和安排。

  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可申请老年生活补助

  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不再纳入参保缴费范围,可以向政府申请领取老年人生活补助费。

  具有本市正式户籍、年满60周岁、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未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居民,可以领取老年人生活补助费。本市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费的标准为:年满六十周岁不满七十周岁的,每人每月70元;年满七十周岁不满八十周岁的,每人每月80元;年满八十周岁的,每人每月90元。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市民,可以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行政村或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老年人生活补助费申领手续。

  职工养老险居民养老险可衔接不可同时参保

  目前,市民就业越来越灵活。不少市民有参加过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经历,对于能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存在疑虑。对此,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上述两项养老保险可以相互衔接,但不可以同时参保。

  曾经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中断就业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不可以同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就业后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应停止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既参加过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又参加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两项保险之间可以相互衔接。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时,两项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相互折算,个人账户可以合并计算。但对于按15年一次性缴费或补足缴费的,缴费年限不能相互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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