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被逼婚后不合 为500元争执烫伤4个月的儿子(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5-06 10:44:32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时至今日,两人都有些后悔当初“草草结婚”。他们打算,“等孩子身体好了以后,再慎重考虑我们的婚姻。”
律/师/说/法
不属于家暴范畴 但可鉴伤追刑责
今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那么,刘兰和孩子这次所受的伤害,算不算家庭暴力?华西都市报记者咨询了律师。
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茂辉告诉记者,反家暴法中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属家庭暴力。
“家暴有两个特点,第一是长期性、持续性;第二是主观故意。”徐律师说,此次事件中,双方都表示为第一次“动手”,因此不具有“长期性”的特点。此外,虽然妻子声称丈夫是“故意”,但是丈夫否认了,且有丈夫父亲的“证言”,因此“主观故意性”也不能完全成立。徐律师表示,综合考虑看来,此次事件不属于家暴范畴。
徐律师说,如果确有必要,妻子刘兰有权申请自己和孩子的伤情鉴定,确定伤害等级为轻伤以上,可以依法追究丈夫陈枫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