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福建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单位夏季高温补贴规定(二)

发布时间:2016-05-09 09:06: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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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各省市2016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浙江省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福建省

  发放时间:5个月(5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

  湖北省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2元。

  江西省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160元。

  河南省

  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10元

  广东省

  发放时间:5个月(6月、7月、8月、9月、10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

  江苏省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陕西省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

  山西省

  发放时间:3个月(6月、7月、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广西省

  发放时间:5个月(6月、7月、8月、9月、10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

  海南省

  发放时间:7个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

  湖南省

  发放时间:3个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辽宁省

  发放时间:3个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四大直辖市:

  北京市

  发放时间:3个月(6月、7月、8月)

  发放标准: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上海市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月200元

  重庆市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天津市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月128元,4个月共计5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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