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广西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单位夏季高温补贴规定(二)

发布时间:2016-05-09 09:05: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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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扣减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津贴计入用人单位工资总额,所需资金按现行工资发放渠道解决。对个人按照省政府规定取得的高温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发放的部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广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醒,广大用人单位需按照高温津贴的标准和发放办法,及时做好发放高温津贴等工作准备,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

  对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未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高温、高湿环境下因工作中暑,属于工伤

  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申请工伤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二款规定支付费用。

  单位不支付高温津贴,劳动者如何为自己维权?

  企业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属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有关高温津贴的详细规定,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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