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区中心医院给患者输氧4044小时 院方:无严重后果

发布时间:2016-05-11 09:46:0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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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大爷是有备而来的,他原本准备了两面大红的锦旗:一面送给南京市浦口区公安分局珠江镇派出所民警,一面送给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感谢他们“救”了自己的哥哥龚正明。



  2014年4月29日,接到龚正邦大爷的电话后,派出所民警破门而入,将已经昏迷3天的龚正明急送至浦口区中心医院救治。这位69岁的独居老人“左侧肢体偏瘫”已三月有余、大小便失禁、全身气味难闻,诊断为“脑梗塞”,入院治疗。

  经过治疗,当年5月21日,龚正明改病危为病重,病情明显好转。

  即便这样,龚大爷的锦旗也只送出去了一面,而原本要送给浦口区中心医院的那面锦旗,还静静地躺在龚大爷的家里。

  不仅如此,龚大爷还跟浦口区中心医院“杠”上了。到底怎么回事?

  感激为何变投诉?只因氧气吸太多

  “168天半,一天24小时,连续4044小时给一个智障老人吸氧,简直闻所未闻。”今年70岁的龚正邦告诉澎湃新闻,“我听说,国内有据可查的24小时持续吸氧的只有小白鼠的活体实验,可那也才56天,可我哥呢,一个大活人,还是病人,却吸了连续4044小时。”

  他认为,“是药三分毒”,医用氧气在我国属于药品管理范围,如此长时间的吸氧导致了龚正明氧中毒,损伤了脑神经。

  在龚大爷的要求下,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移交南京医学会,组织了龚正明与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的医疗事故争议技术鉴定。

  根据这份2015年7月30日形成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患者系脑梗死合并肺部感染,在ICU(重症监护室)住院期间予吸氧系常规的辅助性医疗措施。根据现有病历记录,医方予低浓度吸氧,不足以导致氧中毒,且患者的临床表现亦不符合氧中毒。”

  同时,上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承认“医方在患者病情稳定后长时间持续予以吸氧的指征不足,有欠妥之处,但未由此造成不良后果。”

  对此,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副院长褚庆霞对澎湃新闻坦白,正如鉴定书所言,长时间持续予以吸氧有欠妥的地方。但同时,她认为,持续予以吸氧主要是考虑到龚正明的特殊情况。

  “我们是低浓度吸氧,并且龚正明身上有很多病,吸氧是一种治疗方法,而且也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她还提到,其实并非严格意义上的24小时连续吸氧,比如“像吃饭、上厕所之类的,这个时候就不会吸氧。”

  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的李科长也表示,长时间持续予以吸氧的确是有不妥,这一点他们并不回避。

  ICU住了小半年,到底是谁的错?

  除了吸氧过多,另一件事也是龚大爷和医院的纠纷点。

  龚大爷向澎湃新闻反映,浦口区中心医院“扣留”他哥哥,病情稳定了,还不让其转出ICU(重症监护室)或是出院,一直从2014年4月29日住到了当年10月16日。

  在他看来,如果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2014年5月21日,龚正明就已经由病危转病重,病情好转,可以从ICU转出至普通病房进行康复治疗。然而,医院方从未通知他办理出院或是转院。

  而这一点,恰恰让浦口区中心医院副院长褚庆霞很闹心。

  褚庆霞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不是医院不放人,而是根本没人来接龚正明。

  褚庆霞副院长说,自2014年5月龚正明病情稳定后,医院就多次通知龚大爷来领人,办出院手续。但是每次打电话过去,不是没接,就是说在旅游,回不来。

  “这么大年纪一个人,还是智障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医院怎么放心在没有家属来接的情况下让他转出ICU呢?”褚庆霞说,而普通病房也需要有家属照顾,因此,医院才不得不一直让龚正明住在ICU中。

  说到这儿,褚副院长也有些委屈,“我们都把ICU的资源给他哥哥了,他自己作为监护人不过来照料,反而埋怨我们的不是。”她还提到,在ICU住了近半年,龚大爷只交了7000多块,加上龚正明的一万多的医保,总共加起来也不到2万,这在哪个医院都算是收费低的了。“更何况,现在他(龚大爷)还欠我们一万多呢。”

  在龚大爷的努力下,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于2016年3月1日对龚大爷的信访作出了回复,认为“经初步核实,该院存在龚正明生命体征平稳后仍继续让其在ICU治疗的不合理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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