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被终止上市 保荐人不服挨罚起诉证监会

发布时间:2016-05-15 16:38:5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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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被爆出虚增利润等问题,被证监会终止发行股票。该案也被称为“创业板造假上市第一股案件”。2013 年,证监会认定南京证券在推荐新大地IPO的过程中尽职调查未勤勉尽责,存在违法行为,遂对直接责任人胡某予以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胡某不服,向证监会申请复议。处罚决定被维持。胡某遂将证监会诉至法院。5月11日上午,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京华时报记者杨凤临

  >>事件

  被曝造假保荐人遭证监会处罚

  新大地公司主营精炼茶油,业内籍籍无名,2012年4月在创业板预披露,由南京证券保荐。其5月上会通过,成为“茶油第一股”。但仅仅一个月后,《每日经济新闻》发文表示,新大地涉嫌多次造假,虚增利润、隐瞒巨额关联交易、财务造假等等,并称其为“创业板造假上市第一股”。随后,新大地和南京证券在2012年7月向监管层提交终止发行上市申请,证监会火速于8月对新大地正式立案稽查。

  证监会经核查,发现南京证券在推荐新大地IPO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核查事实、未能发现虚假销售、未能发现并未披露部分关联关系、虚假记载等违法事实。

  2013年5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称,证监会因新大地案件拟对南京证券给予警告,对保荐人胡某和廖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和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随后,证监会作出处罚决定。

  因认为对自己处罚不公,胡某将证监会告上北京市一中院。

  >>庭审

  原告称并非项目负责人

  5月11日上午,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胡某亲自出席庭审,证监会委托两名代理人应诉。

  法庭上,胡某称,保荐人已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核查。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虚假销售的存在,况且保荐人并不具备被告的调查能力,也已在能力范围之内进行核查,不存在未勤勉尽责之情形。胡某认为证监会对于自己的处罚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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