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维权难 小镇居民王欣华的环保维权路:副省长批示了就是没人给搬迁(二)

发布时间:2016-05-16 14:21:3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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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居民的这些反映后,黑龙江环保厅信访办发函给小岭水泥,勒令其立即停产,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

  王欣华等人反映的问题,还曾获得黑龙江省政府领导的批示。

  2015年6月4日,黑龙江省主管环保的时任副省长于莎燕批示:“请阿城区政府兑现承诺,抓紧启动十余户搬迁工作,能否请XX同志督办。”

  市里批了,(环保)厅里领导批了,分管副省长也批示了,就是没有人给我们搬迁。”王欣华满是不解和无奈。

  行政复议

  绝望之际,一位环保系统官员给王欣华支了个招,建议她走行政复议的路子,“企业的环保竣工验收已经批了,不可能去关停人家。”

  王欣华觉得是个办法。

  2015年7月,王欣华及其他7位住在小岭水泥周边的居民向环保部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黑龙江环保厅的《环保验收意见》。

  环保部受理了王欣华等人的行政复议申请,要求黑龙江环保厅给予答复,并向小岭水泥下达“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

  黑龙江环保厅在给环保部的回复中称,当时鉴于企业承诺中提到的厂区南侧41户居民搬迁已基本完成,小岭镇政府对厂区东侧、东南侧500米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有逐步搬迁计划,遂通过了该项目的环保验收。

  小岭水泥则态度强硬。

  在给环保部的答复意见中,小岭水泥认为,2009年他们进行的是一次技术改造项目,“对没有超出原装置区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更不应该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小岭水泥还称,建厂时间远早于周围民居建设时间,“居民的建房行为导致了没有卫生防护距离”。

  小岭水泥甚至质疑卫生防护距离这一规定本身。

  小岭水泥称,此次复议政治影响相当巨大,卫生防护距离政策的制定缺乏调研及相关的配套政策,严重制约了很多行业、很多企业的发展,甚至影响了很多国计民生项目。不应纠缠对水泥企业周边没有实际意义的卫生防护距离,如果企业关停一损俱损,不利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经济。

  小岭水泥还指责,申请行政复议者是为了“很高的私人欲望,是想借此讹诈企业”。

  在听取了各方意见后,环保部认为,根据规定,小岭水泥的改造项目需按照黑龙江省环保厅环评批复中的要求,对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搬迁安置,才能获得竣工环保验收。而直到2015年10月现场勘验时,王欣华等7位居民代表仍居住在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房屋尚未搬迁。

  当年11月,环保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了黑龙江环保厅对小岭水泥作出的环保验收意见。对于小岭水泥质疑的卫生防护距离设置科学性问题,决定书中只写了一句话:与国家相关规定不符,不予支持。

  辗转维权四年后,王欣华等人的诉求,终于获得环保部的支持。

  在王欣华看来,环保部的决定,给企业也留下了“活路”,“环评给你留下来,让你给居民实施搬迁,搬迁了还可以再验收。环保部做出这个决定挺人性化的,也挺善良的。”

  但小岭水泥不这么想。环保部作出决定当月,该公司就将环保部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院,指其行政复议决定违反法律规定,缺乏事实支持,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王欣华觉得,环保部的决定已经给小岭公司转圜余地,如今公司还要起诉环保部,“我觉得有点恩将仇报”。

  接到法院书记员从北京打来的电话后,王欣华当即就决定要来北京参加庭审,“要证明环保部做出的行政复议是合法的”。

  5月13日清晨,离开庭还有一个半小时,王欣华就赶到了法院门口。她一身装扮就像要与岁月较劲:黑色上衣的胸口、袖口缀满亮片,穿一条红色小脚裤,胸前还系着条醒目的碎花丝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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