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已上临牌 上海车主买入新车发现已上过临牌汽销公司被判欺诈退一赔三(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5-18 22:48:22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此外双方对交付当时涉案车辆的里程数有异议,刘先生表示为44公里,汽销公司表示为33公里。
法院认定欺诈消费者,销售公司“退一赔三”
上海一中法院审理认为,首先,“作过销售”并非一个特定的法律概念,与车辆是否交付并无必然联系,综合汽销公司与申某曾签订过购车合同等情况,原审法院作出涉案车辆曾向申某“作过销售”的事实认定,并无不妥。
其次,涉案车辆已买过保险、上过临牌,交付当时业已有超过30公里的里程数,在对此间可能发生的事项无法预知并限制的情况下,再将涉案车辆纳入“新车”范围,非一般社会认知所能接受。
再次,撇开涉案车辆是否还系新车不谈,对普通消费者而言,车辆曾被开具过发票、购买过保险、上过临牌等信息,已足以对其购车决定产生重大影响,在消费者与汽车销售商本身就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排除消费者其对此类信息的知情权,于法于理,均无据可循,有欠妥当。
综上,上海一中法院认定汽销公司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其诉请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