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生喝酒时与人争执 伙同他人将其群殴致死

发布时间:2016-05-20 12:44:4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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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晨报讯(记者董子彪) 6名大学生在会所老板王某处喝酒,未料期间与一男子发生争执,王某遂伙同6人将对方打伤致死。5月19日,兰州中院开庭审理了兰州某大学学生白某、胡某、朝某、图某、陈某、乌某6人以及榆中县夏官营镇经三路一家会所老板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未当庭宣判。


  起诉书指控,白某等6人均是兰州某大学学生,除白某、朝某2人出生于1993年外,其余4人均是“95后”。2015年11月22日3时许,白某、胡某、朝某、图某、陈某、乌某在榆中县夏官营镇经三路王某经营的会所饮酒期间,白某与桑某因琐事发生纠纷、打斗后,王某将桑某推倒在舞台下,胡某、图某、乌某、陈某等人遂围殴、踩踏桑某。后桑某被该会所服务人员扶起并躲进操作间,王某进入操作间对桑某进行殴打并将桑某拉出操作间与白某、胡某、图某、乌某、陈某、朝某等人共同殴打桑某。后桑某离开该会所时,白某、胡某等人再次对桑某进行殴打。桑某经送医院救治无效于2015年11月29日死亡。经鉴定,桑某系钝性外力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白某、胡某、朝某、图某、陈某、乌某7人无视国法,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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