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广东离职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标准及计算公式(二)

发布时间:2016-05-23 09:07: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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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具体计税公式如下:

  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免税收入额-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工龄-费用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龄

  公式中“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指个人取得的补偿收入时实际缴纳到地方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的部分,对未实际缴纳的不得扣除。如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已于当月发放工资中扣除,则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计算时不可再重复扣除。

  “工龄”是指计算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的个人实际工作年限,如果实际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013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9696元,即2014年度经济补偿的免税额标准应为69696×3=209088元。免税额每年新标准的执行时间均从1月1日开始,在统计部门公布数据之前,可按上年标准先扣缴个人所得税,事后进行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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