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昆明离职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标准及计算公式(二)

发布时间:2016-05-23 09:09: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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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 经济补偿金-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最长12年)-实际缴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扣除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最长12年)

  本案中,小张在公司工作2年9个月,那么公司应支付他三个月的工资共计30万元作为经济补偿金。北京市2012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是188031元,那么应计税的部分是111969元。

  按照2013年昆明市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费比例,小张每月应缴的费用约为3481元。那么依据公式小张的个人所得税为19741.5元,具体为:

  {[(300000经济补偿金-62677社平工资×3)÷3年-3481社保公积金费用-3500个税扣除额 ] ×25%适用税率-1005速算扣除数 }×3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还规定了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计税,取决于经济补偿金是否超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不超过则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则按照上文所述的计算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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