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漏水泡坏电梯 房山业主暖气漏水泡坏电梯被判赔偿物业1.6万

发布时间:2016-05-22 21:52:2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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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家中暖气片漏水导致公用电梯损坏,物业公司将业主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业主则称漏水系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拒绝赔偿。近日,房山法院一审判决业主赔偿物业公司1.6万余元电梯维修费。


  原告北京市某物业公司诉称,2015年11月21日晚,业主李先生家中暖气漏水外溢,致使业主共用的电梯受损停运,修复费用需要16438.5元。物业公司认为李先生擅自改动暖气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所以找到李先生,要求李先生赔偿损失共计16438.5元。

  业主李某辩称,2015年11月21日他去交供暖费,同时验收装修。当时物业工作人员在场,而且是由物业工作人员打开的暖气。李某说,暖气热了后他就走了。没多久物业给他打电话说跑水了。李某赶紧回家,发现地上有水,楼道里也有水。经查看,李某发现是卫生间的暖气管道上有裂缝导致漏水。事后,李某找人对暖气管进行了维修。

  李某认为,他只是改动了客厅的暖气,并没有改动卫生间的暖气。漏水是因为物业交给他的房屋质量不合格,因此物业也有责任。李某还表示,事发后第二天电梯才坏。但对此李先生并没有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1月21日,李先生家中暖气管漏水外溢至楼道,导致楼道内两部电梯受损停运,其中一部已由原告修复恢复运行。两部电梯共需修复费用1643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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