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少女遭强暴怀孕生子,产子后将其摔死被判缓刑(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5-23 11:03:53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案发后,城关区检察院以小花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城关法院提起公诉。城关区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小花故意抛扔婴儿致其死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小花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可依法从轻处罚,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事发到起诉后,小花精神受到极大打击,心理压力很大,封闭自己,不愿与外界接触,且对生活失去信心,谈及过去以及生下的孩子时非常恐惧,内心有很强的负罪感。鉴于小花既是被告人更是受害者,对此,主办法官对小花启动了心理干预及心理评估帮教工作。在整个案件的审理期内,帮教工作一直未中断。通过少年法庭法官的几次心理干预,小花逐步走出了心理阴影,在认识到自身错误的同时,也认识到自己由一个受害者演变成被告人的过程,提高了其在今后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意识,从而勇敢面对今后的生活。
网友热议:
又名闪电侠[河南南阳]
因果不正确啊,首先小花是被强奸,属于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生子,这件事从主观上并不是小花真实的意思表达,那么一个错误的原因必将导致一个错误的结果,这个孩子的出生本身就是不正确的产物,责任更无理由由一个小姑娘担负,这种情况下,院方竟然不去寻找真凶反而对一个同为
lxmarket[北京]
为什么警方不去查找强奸犯???
玉石马[广西南宁]
脑残法官多,不去找真凶,却要一个受害少女承担重负。
搜卫信xiaonv38[湖南怀化]
..姐不熄灯. 加名字上面的V信,晚上偷偷的看,,爱看 的举手了!!!
玻璃鼓[山东青岛]
法官的意思是 小花应该为强奸犯生孩子并且养孩子?我想正常人都很难理解这种想法吧 法律如果连基本的伦理道德都不顾 那么这种法律就是恶法 执行恶法的人就是恶人 一个小女孩 被强奸 然后生孩子还大出血 你判人家三年 老天有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