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校车超载 载24人校车装39名学生司机被判拘役一个月(二)

发布时间:2016-05-23 12:11:0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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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审理认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魏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最终法院判决魏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官释法

  校车司机严重超载涉刑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意味着,危险驾驶罪不再局限于醉驾及追逐竞驶,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载的也在此列。”法官说,魏某驾驶的车辆为校车,所载人数超过额定乘员的 66.67%,属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故符合危险驾驶罪的行为要件,结合主观方面等因素,法院判定其触犯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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