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山西省离职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标准及计算公式(二)

发布时间:2016-05-24 10:11: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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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1)当地(县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局公布的为准)3倍的数额。(2)个人在领取该补偿金时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提供有关凭证)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但扣除额应仅限原属于个人负担的部分,原由企业负担的部分不得扣除。

  扣除上述两项后的余额,再按以下办法计算: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进行平均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商数小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内籍人员3500元/月,外籍及港澳台人员4800元/月),则无需纳税。

  但也应零申报。反之,则按以下公式计算:具体的计算公式=[(A―B―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工作年限其中:A=(取得的补偿金―我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工作年限B=(取得补偿金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上月,按照政府规定的比例缴纳的由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或补交的社保费合计)÷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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