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人员戴“绿帽” 江苏徐州子被法院人员戴“绿帽”索赔一年未判:案情复杂上报研究(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5-25 19:12:46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当时向徐州市中院上诉前,我们四人还没去做鉴定,证据不够确凿,所以我只是象征性地写了索赔两万。”渐先生说。
2015年5月底,渐先生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材料,单独起诉魏某侵犯人格权,并要求魏某赔偿精神损失费等350万元。相关法院传票显示,该案于7月初和9月初审理了两次,立案已近一年,但至今尚未判决。
“到现在都没有判决,这个案子有这么难吗?”渐先生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他曾多次找到法院,但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案子很复杂,已经上报领导研究。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5月24日,澎湃新闻记者联系到传票签发人、该案承办法官魏道升。魏道升拒绝接受采访,并表示有什么事找法院办公室。
泉山区法院办公室主任岳颂华表示,他将向领导报告此事,再给记者进行答复。截止记者发稿时,泉山区法院办公室尚未作出答复。
至于公职人员魏某的个人作风问题,铜山区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吕书军告诉澎湃新闻记者,魏某此前曾担任铜山区法院行政装备科科长,案发后,法院已经对他作降职处理,目前只是铜山区法院一名普通法警,不再是科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