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女同名钱被法院错扣走 两人同名同姓钱被法院错扣走需证明"自己是自己"

发布时间:2016-05-26 07:43:4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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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报安康讯 旬阳县的郭昌霞最近遇到一件闹心事,银行卡里的11.5万元被河北保定市清苑区法院执行划扣走了,原因是有一个也叫郭昌霞的人欠他人债务3年未履行。郭昌霞数次向该法院反映并提交证据,证明自己与另一个郭昌霞不是一个人,清苑区法院却寄来一份执行听证通知书,要求这个郭昌霞限期赶到保定参加听证。


  昨日中午,郭昌霞拿着清苑区法院执行听证通知书告诉华商报记者,“法院把执行对象弄错了,却要我从陕西到河北去参加听证,真能折腾人。”

  当事人:

  从未打过官司

  银行卡的钱却被法院扣划

  近10年来,郭昌霞与丈夫一直在旬阳县城做饮食生意。

  4月23日早6时许,郭昌霞看到手机有一条短信提示,银行卡里的11.5万元在4月20日上午10时许被扣划走了。因最近没有生意转款往来,意识到可能是被人盗转,郭昌霞赶紧报警并到银行查看。

  旬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调查后发现,郭昌霞银行卡里的钱是被河北保定市清苑区法院扣划走的,与清苑区法院联系后,也证明该法院有法官前来旬阳县执行过案件。

  自己从未打过官司,也没有去过河北,咋能在河北惹上官司?郭昌霞和丈夫邓某多次与清苑区法院联系,并按照法官要求,提交了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但一个月也没有结果,11.5万元仍未还回。

  警方:

  同名同姓

  但身份信息和家庭成员不同

  在数次与清苑区法院联系未果后,郭昌霞求助旬阳警方,希望警方能帮她查查。

  从保定市清苑区法院留给银行的协助扣划通知及执行裁定书上看,涉及经济纠纷的被执行人郭昌霞是1971年生人,其丈夫隆某、儿子郭某均是被执行人,3人因未履行2013年的民事调解,被法院判令履行还款义务,但3人至今未履行,遂裁定划拨被执行人郭昌霞银行存款11.5万元。

  而被扣划钱的郭昌霞的身份信息是1969年生,丈夫是邓某。

  昨日下午,旬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赵勇刚告诉华商报记者,郭昌霞和丈夫在县城做生意多年,通过调查和清苑区法院沟通发现,涉案的那个郭昌霞与辖区居民郭昌霞不是一个人。“两人身份信息不同,家庭成员的构成也不同,由此我们断定不是一个人,是同名同姓的两个人。”赵勇刚说,“我们还在公安户籍网查了一下,仅安康市叫郭昌霞的就有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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