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冒充未婚女诈骗 南充37岁单身妈妈冒充23岁未婚女小伙成人肉提款机(二)

发布时间:2016-05-26 15:24:0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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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发后,刘红自愿认罪,并退清了全部赃款, 退还了手机, 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刘红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70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律师说法

  律师段林林: 犯罪嫌疑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客观方面又具体实施了欺骗他人以获得财物的行为, 财物涉及金额较大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诈骗罪。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以为能侥幸逃过法律的追究, 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逃不了法律的制裁。在这里也要警醒催婚甚至逼婚的父母们在给子女找对象的过程中不要过于盲目, 很多骗子正是利用当事人降低防备心理来行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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