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手续及办理条件(二)

发布时间:2016-05-28 16:01: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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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上述情况2、3的学生复学后可重新申请困难补助;有上述情况1、5、6、7的学生,经教育帮助,考察一年后有明显进步的,可酌情重新审定困难补助;有上述情况4的学生,令其偿还所发补助金,并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三)学费补助

  1.具体申请条件:

  (1)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

  (2)其他国家文件规定或学校规定的应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

  2.申请金额:不超过4800元。

  3.申请和发放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生资助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送交班主任。符合条件的新生,报到时先在“绿色通道”办理学费缓交手续,报到后再提出申请。

  (2)班主任初审:班主任对学生提出的申请理由和提供的证明进行审查,与班干部讨论后,签署意见,报所在学院。

  (3)学院审核后报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公示名单,并审批。

  (5)计划财务处负责发放学费补助款,并负责确保补助款用于缴纳学费。

  4.申请时间:新生在入学当年10月提出申请,老生在5月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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