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手续及办理条件

发布时间:2016-05-28 16:02: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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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湖南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手续及办理条件。国家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在政府主导的政策框架内,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独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发放的用于学费和住宿费的商业性贷款。下面一起看看湖南地区的相关手续资讯吧!

  就读于预科班的学生,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进修类的学生以及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必须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6.经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认定(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除外),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

  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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