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手续及办理条件(二)

发布时间:2016-05-27 23:15:3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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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5日至11月6日,各高校根据开行河南分行最终审批数据打印花名册、报送至省资助中心(一式三份、加盖骑缝章)。

  11月10日,省资助中心将各高校报送的借款学生花名册、全省学生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情况汇总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报开行河南分行。

  11月11日,省资助中心将各高校报送的借款学生花名册、贷款发放申请函、贷款合同签订情况汇总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报开行河南分行,同时通过开行网银系统提交贷款发放及资金支付申请。

  (五)贷款发放及结息(11月12日-11月20日)

  11月12日,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高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11月16日,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进行年度结息工作,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结息后,开行河南分行在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内出具贴息单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其中,开行河南分行、省资助中心各留存一份。开行河南分行将贴息单扫描后上传至河南省学生资助QQ群共享区间,各高校可自行下载,随后,省资助中心将风险补偿金、贴息收缴通知通过办公区间发送给各高校。

  贴息单领取以及合同档案报送时间省资助中心将另行通知。

  三、风险补偿金、贴息及违约管理金的划付

  各高校2015年度风险补偿金、贴息及违约管理金等资金的归集及划付由省资助中心另文通知。

  四、其他问题

  (一)续贷说明和毕业确认。一是各高校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并进行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二是各高校须将“毕业确认”作为学生必不可少的离校手续和环节来抓,确保每一名借款学生离校前均进行了毕业确认,更新了联系方式,填写了就业信息等,实现毕业确认顺利完成。

  (二)电子口令登陆牌的维护及U盾回收工作。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反馈信息,河南分行查实部分高校在电子口令牌下发后,私自删除或修改助学贷款系统中经办人账户,导致下发的电子口令牌绑定的用户名和系统中的账户不一致,造成电子口令牌无法使用,现已注销。此外2014年部分高校长期未启动电子口令牌,造成密码混乱需同步后才能正常使用。根据开总行统一要求,U盾将在近期停止使用,请各高校尽快完成电子口令牌替换U盾工作,并于领取贷款合同时将原有U盾上交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借款学生合同的规范管理。各高校在领取助学贷款空白合同时,应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办理领用手续,对领取的空白合同数、使用数、作废数、剩余数都要在开行系统内进行详细登记,同时按照合同印刷流水号顺序填写“河南省高校助学贷款空白合同使用清册”(附件2)。鉴于高校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第七条借款利率与利息、第十条合同变更等条款,对休学期间利息偿还等方面的规定与《意见》不符,因此,相应调整了借款合同内容,使其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一致。2014年合同已作废,请妥善保管,待开行通知统一销毁处理。停止使用或作废的合同,高校应按照合同印刷流水编号顺序填写“河南省高校助学贷款空白合同销毁清册”(附件3)。各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河南省高校助学贷款空白合同使用清册”和“河南省高校助学贷款空白合同销毁清册”上报省资助中心,省资助中心汇总后报开行河南分行。开行河南分行和省资助中心联合下文公告后,高校方可进行销毁,销毁时应两人监销并在“河南省高校助学贷款空白合同销毁清册”上签字存档。

  (四)做好非恶意逾期证明的开具工作。高校助学贷款借款学生直接向高校申请开具非恶意逾期证明时,由高校登陆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在“查询统计—学生台账”核实逾期本金和利息是否已全部清偿。对确已清偿所有合同逾期本息的,高校在“查询统计—学生台账-《关于XXX助学贷款非恶意逾期情况的证明》”中(格式详见附件4),结合学生对逾期原因的解释说明和催收记录,录入“逾期原因”后,将纸质版打印上报开行河南分行审核。分行审核学生还款情况后加盖公章,由学校领取交付学生。

  (五)借款学生基本信息的录入。为让借款学生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原则上,所有学生都必须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助学贷款申请。高校在核对贷款学生基本信息时,要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一致,尽量留存学生QQ号、电子邮箱等常用固定联系方式,避免学生毕业后因基本信息不完整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六)认真做好借款合同、贷款承诺书的签订和相关教育工作。在受理贷款和签订合同时每位学生必须签订《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和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5),《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一式两份,借款学生签字捺印后,学生和高校各留存一份。要求学生必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学校院系辅导员或资助中心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在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院系或资助中心公章。高校还应通过印发宣传册、播放宣传片、进行征信知识问答、组织诚信宣誓活动、举办培训和贷款知识考试等方式,使借款学生清楚还款事项和违约后果。省资助中心将会同开行河南分行选取部分高校进行现场指导。开行95593呼叫中心去年已经开始运行,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省资助中心下属的河南省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咨询呼叫电话0371—55078999也已正式启动,对贷款工作中遇到的任何疑问,各高校资助中心或学生均可拨打上述两个电话咨询。未尽事宜按照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执行。

  各高校要严格按上述要求,统筹兼顾、扎实工作,认真做好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在整个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学生均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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