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未成年人强迫女生卖淫赚零花钱, 年龄最小受害人13岁(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5-30 20:35:3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从去年9月至案发,三人采取殴打、威胁的方式,强迫该校多名未成年女生到宾馆卖淫,其中年龄最小的受害人就是3月初报案那名13岁的女生,而其余受害人均采取了隐忍的方式,选择吃“哑巴亏”。
检察院在审查此案时发现,尽管涉案学校学生管理工作较为严格,但有些工作落实不扎实,造成教育、管理疏漏,比如校外人员能够随意进出校园;逃课学生查处不及时,导致个别学生无视校规校纪等。
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性质恶劣的现实,东港区检察院发挥未检工作职能,依法从快批捕涉案犯罪嫌疑人,并及时向发案学校提出了防范校园暴力、增强校园内外安全工作、建立教师家庭良好沟通渠道、构建有效的法制教育机制的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从2012年至今,东港区检察院根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已向有关教育部门、娱乐单位等发出了9份检察建议,在督促学校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同时,积极履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职能,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网友热议:
四方同心创空前[广东广州]
这个时候,未成年人保护法又一次站在犯罪者这一边!
ooww[浙江杭州]
犯罪者未成年,就可以免去处罚,那么这些受害者呢,也未成年,已经遭到了迫害,可能一生都给毁了,谁来保护他们呢?
妮妮GLiJ[广西南宁]
又想起了“他们有未成年保护法”这句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