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识货万元包送闺蜜 汉阳 女子"不识货"误把万元手包送闺蜜欲讨回被拒(二)

发布时间:2016-06-06 14:36:2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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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湖北欣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生林解释,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通过口头约定或签订赠与合同完成,屈女士将礼物赠与闺蜜,双方达成意见,成交付之实,行为受法律保护。但由于屈女士因事前不知道贵重礼品的实际价值而赠与他人,可以重大误解为由,在一年之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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